轉發:關于辦理三十年教齡榮譽證書的通知

時間:2021-06-23 浏覽:

學校各部門、各單位:

為了做好2021年《浙江省三十年教齡榮譽證書》的辦理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到2021年底,凡是在教學崗位上從教滿三十年的教師,可以申請辦理《浙江省三十年教齡榮譽證書》。

二、辦理程序:

1、符合條件的教師,請填寫《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師榮譽證書申請表》中的相關内容(黑色墨水筆書寫)。表格可到人事處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中下載。

2、請申請人員于2021年6月28日前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師榮譽證書申請表》(A3紙張打印)一式二份、近期一寸證件照片一張,交學校人事處。

3、人事處審核後,上報浙江省教育廳審批并辦理《浙江省三十年教齡榮譽證書》。

聯系人:鄭青 ,電話:2081,辦公室:行政樓203室

人 事 處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