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時間:2021-10-20 浏覽:

各學院、各相關老師:

根據學校教學工作的整體安排,對本學期期末考試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考試時間

分散考:原則上第16周(即2021年12月20日)前結束的課程,可在課程結束後一周,組織完成考試,但不要過于集中。

統一考:除分散考外的其他課程,初定考試時間為:2021年1月3日開始(18級、19級安排在18周;20級、21級安排在19周)。

具體準确時間屆時請查看2021-2022-1期末考試安排通知。

二、考試形式、方式設置以及組織安排

1.考試形式、方式設置

各開課學院将課程的考試形式(不排考、分散、統一)、考試方式(開卷、閉卷、機考、論文、實驗等)、是否有試卷、拟定考試時間、拟定考試地點(CAD機房、電教機房、經管實驗中心機房、多媒體教室、語音室等,沒有填寫的默認為普通教室)、考試所需總時間(如2小時、1.5小時、1小時等,默認為2小時。一般而言,計算機類課程為1.5小時,思政類課程為1小時,其它課程均為2小時)、組卷教師姓名等信息填到考試方式設定表(見附件),其中備注一欄填寫特殊要求的考試,如:哪些課程要排在同一時間段等。緩補考要求主要填寫哪些課程不排考,另外和期末考試方式不同的也請注明,如果不填,默認為和期末考試方式一樣。另注:實際教學為第16周前(即2021年12月20日)結束的課程可分散考;課程考試方式須與定稿的課程教學大綱中保持一緻

請各學院組織教師認真落實,及時填制考試方式設定表相關信息。考試方式設定表經院長簽字後于2021年10月26日前報教務處。教務處對各學院填報的需進考表的課程以教學班為單位統一安排教室和考試時間,确定本學期期末考試總表。請各學院在教務處統一編排考試時間和考試教室後錄入監考老師(其中分散考監考老師安排教務處将根據教學班任課老師錄入主監考老師)。

2.考試組織:考試統一由教務處組織安排。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下,為确保學生及老師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請開窗保持考場通風,并适當加大考生座位間距。

三、組卷及交卷要求

1、組卷要求

(1)試卷命題應以課程教學大綱為依據。試題要注重考核學生對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技能的理解、掌握及應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學校統考課程為所開課班級(單開班重修除外)的《大學英語》、《高等數學》,請相關系組織教師集體出A、B、C三套試卷;其它非統考課程,每門課程出A、B兩套試卷。每門課程的每套試卷的試題不能出現重複現象,要求覆蓋面、難易程度、題目分量大緻相同,題型應力求多樣化,現有試卷模闆提供的題型僅供參考。所有課程的試卷命題與近三年已組卷的同一課程的試卷試題重複率不得超過20%

2、交卷要求

試卷正文請用宋體、5号字體、單倍行距排列,各題目後請按标準預留學生答題的空間:

(1)每套試卷須配備正确的參考答案和評分标準,試卷、參考答案和評分标準務必使用嘉興南湖學院試卷模闆,具體可以從以下路徑下載:嘉興南湖學院網頁——學校機構——管理機構——教務處——資料下載——嘉興南湖學院試卷模闆。

具體網址為:http://jwc.jxnhu.edu.cn/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07

(2)提交試卷時,請同時提交電子稿及紙質稿。紙質稿(包含試卷、參考答案以及評分标準)用A4紙打印,需要經過命題人或命題小組負責人、教研室負責人、學院領導在每一頁的頁腳處簽名,須用黑色水筆手寫,不可以打印。

(3)試卷上的課程名稱務必與個人課表中的名稱保持一緻,試卷、參考答案和評分标準必須标明每頁的頁碼以及總頁數。對于試卷印制的其他特殊要求,也請在交卷時說明。

(4)試卷可以到教務處112室打印。

(5)交卷時間以及地點

分散考試:分散考試的課程組卷老師務必在該門課程考試前兩周将試卷、參考答案及評分标準交到教務處112室範老師處。

統一考試:統一考試的試卷是排隊統一印制的,且學校的試卷量很大,因此,為了不影響整個學校的期末考試,還希望各位老師積極配合,盡早完成組卷,并将試卷交到教務處112室範老師處。提交試卷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10日17:00。

6.紙質試卷必須由組卷人本人親自遞交到教務處112室範老師處,經範老師接收并由組卷人本人在試卷提交登記表中簽字後才算完成。

四、考風考紀工作

期末考試是學校的一項重要教學工作,作為考試工作組織實施的部門,各學院要認真落實考前命題、考場管理、考後閱卷、試卷分析等考試工作的各個環節的組織管理,以營造嚴格規範的考試氛圍,确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并對考試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作出預案。

1.請各學院在考前對學生要進行考風、考紀宣傳教育,要求學生熟悉相關規章制度。須特别強調:

(1)學生須同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學生證參加考試,證件不齊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2)隻準攜帶考試必需的文具用品進入考場,不得将手機、傳呼機等通訊工具或具有存儲功能的電子文具帶進考場,不得将與考試相關的書籍、作業本等帶入考場。

2.要組織監考人員、考務工作人員學習學校考場規則、學校監考員職責、《嘉興南湖學院學生考試違紀認定及處理辦法》等規章制度,提前有序地做好各項考試準備工作。

3.要确保每個考試教室至少有2名監考人員。監考教師一經排定,不得随意更換。因故确需變更或由他人代替時,應到教務處112室辦理調換手續并及時備案。

4.緩考申請原則上應在考試前一周内完成。根據《嘉興南湖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嘉南院教字[2021]6号)文件精神,重修課程不得辦理緩考手續。插班重修的學生與重修所在班級同時考試,如發生考試課程沖突,可申請非重修課程的緩考。為減少考試沖突和學生期末考試壓力,開班重修課程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該課程結束後的下一周考試。

五、試卷批閱、成績錄入工作

1.課程考核結束後,任課老師應于3日内完成成績評定和錄入,以免影響緩(補)考考表編排等後續工作的完成。各學院應組織任課教師在規定的地點集中,并嚴格按照評分标準和參考答案完成試卷的評閱。有2名(含2名)以上教師平行授課的課程,實行統一閱卷,閱卷應采用教師分題負責、流水作業。

2. 閱卷結束後,請任課教師認真做好試卷分析報告,為今後改進教學和改進試卷命題質量提供依據。建議就今後在如何改進課堂講授内容與方法,如何改進考試内容和方法等方面更加深入具體,以充分發揮考試的調查、診斷、反饋和激勵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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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2021年10月19日